一、全球酒店业等级评定情况
有消息称,英国政府的旅游管理机构打算不再支持一直执行的酒店星级评定系统。随着官方的星级酒店评定系统的终结,酒店将可以自由选择一个自己的标准或者利用客户数据或观点来建立自己的系统。
等级和标准除了其内容会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外,其形式也同样会发生变化。随着信息社会带来的地球村、多元化、多样化、个性化等趋势,酒店业的等级评定模式也将顺应这一趋势。
欧美国家很多是由汽车协会对住宿设施进行级别评定,如英国的皇家汽车俱乐部与英国汽车俱乐部,荷兰的皇家汽车俱乐部与美国的汽车协会都制定出自己饭店评级制度,对评定出来的级别也颁发证书与标志,定期进行复查、核查。总体来说,等级评定主体以民间协会为主,酒店等级标准呈现多元状况:
美国的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由美孚汽车协会评定;五钻石、四钻石、三钻石、二钻石、一钻石由美国汽车协会评定;超豪华、豪华、一般豪华、超一级、一级、一般一级、豪华旅游级、旅游级、一般旅游级、二级由美国饭店协会评定;
英国的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由皇家汽车俱乐部评定;五皇冠、四皇冠、三皇冠、二皇冠、一皇冠由英国旅游局评定;
意大利的豪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由政府与饭店协会评定;
澳大利亚的五星、四星半、四星、三星半、三星、二星半、二星、一星半、一星由全国饭店与旅游者协会评定;
挪威的旅游、城镇、乡村、山区由饭店业协会评定;
葡萄牙的旅游、商业由饭店业协会评定;
日本则不实行酒店星级评定制度。日本境内住宿酒店可分为都市酒店、商务酒店、度假酒店、温泉旅馆、普通旅馆、民宿、公寓式酒店等。
二、我国酒店业等级评定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酒店行业还有若干基本问题没有解决,首先是行业名称不清楚,国家旅游局、商务部称“饭店业”,证券市场称“酒店业”,统计部门称“住宿业”、“旅馆业”,政府公文称“宾馆业”。行业名称的混淆给酒店业的星级评定的标准化带来了一定困难。
星级标准称为“旅游饭店星级标准”也不妥。旅游饭店是与其他什么饭店并列的呢,而针对以商务、政务、度假市场为客源主体的其他类型酒店是否也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呢?例如可以有商务饭店星级、政务饭店星级、度假饭店星级。
目前我国二、三线城市最为热衷于追逐高星级;一线城市的精品酒店、设计酒店、经济型连锁酒店等在涉外许可和客房定价两个动力失却后有被漠视的倾向。很多三星级酒店为主体的中档单体酒店经营水平低于经济型连锁酒店,由于其配套产品和服务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而成为酒店运营的成本负担,成为标准规范和市场法则不一致的牺牲品。
由于在体制上政出多门也决定了多个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包括国资委、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在标准方面,国家旅游局进行2010版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商务部则在组织起草国家标准《住宿业态分类》。
我国酒店业的等级评定趋势肯定会向着市场化、公众化的趋势发展,但是改变的路径不会也不能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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