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的崛起,快速催化了一批网红景点、网红旅游产品。但是,随之而来的诸如景区安全等社会问题也困扰着旅游者、从业人员与管理者,影响了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仅从媒体报道观察,网红景点安全事故频频,诸如2023年5月16日湖北恩施网红桥落水溺亡事件、2020年奥陶纪滑索坠亡事件、2019年重庆丰都游乐设施旋转飞椅坠亡事件等等不一而足。网红景点传播面广,受众面大,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影响范围广泛。同时,旅游出行,安全是第一考虑要素,网红景点的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我们不禁要问,事故频发到底是网红景点自身的开发、运营问题,还是主管部门、监管单位甚或关联部门的协同问题,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何在?
01
网红景点,底线何在?
一是,爆款网红景点共性特征——品类不同、主题各异,但皆为守住安全底线产品。我国的现代文旅市场历经40年的高速发展后,文旅产品供给极大丰富,借助新媒体传播的势头,近年来诞生出了诸多不同类型的网红景区,如无锡禅文化网红小镇拈花湾、张家界观光景区的全球第一网红玻璃桥、开元森泊网红亲子度假乐园等新项目层出不穷。这些景区或项目皆为各自细分领域内的头部产品,其成为网红的原因各异。有因文化体验、审美建筑,如拈花湾小镇,也有因特色活动、自然景观如开元森泊,或是首次出现的设备设施,如张家界全球第一玻璃桥等。以上不论是观光产品,还是休闲度假项目,其安全标准及产品品质都位居行业前列,成为网红产品的典范。他们或是创建了行业首套产品标准,或是用远高于同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指导开发、运营工作,企业自身的品牌价值和其对用户长期的信用承诺,使其不能突破安全底线。
二是,事故网红景点共性问题——问题各异、归因不同,但皆为忽视安全底线产品。随着新媒体崛起,通过一张图片、一段视频出圈的网红景点层出不穷,但这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一部分网红产品为“三无”产品的野景区、野景点,即无责任主体、无运营单位、无监管部门。或是一段沙滩、或是一个水塘、或是一个山洼,这样的野网红景点安全事故频出。另一部分,为诸多粗制滥造、博取眼球的投机型网红景点,一般在传统存量景区、综合体项目或商业街区中,开辟一片空间,简单复制在异地爆红的网红项目,如网红桥、悬空秋千、悬空栈道、小火车、喊泉等等产品。这种拼凑式、堆砌型网红景点,如果安全标准达标,本也无可厚非。但是,这类粗制滥造的网红景点,往往存在简单粗暴拼凑各类网红项目,省略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尽量压缩产品品质和供应商价格,其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及运营过程安全监督的省略,以及安全检测、运维缺失或不专业,最终也是造成前文诸多安全事故的主因。
例如,本次湖北恩施网红漂浮桥项目,其本应是针对特种车辆、在特定环境下的设备设施,其作为新型网红产品,其浮桥的安全标准、标识标牌、人员监控、防护措施,以及应急预案至今都未见提及。媒体报道其运营主体自辩其立项手续合规,这其中又涉及到多部门审批协调和全过程监管是否缺位问题。又如,某知名国有景区的300米玻璃桥造价3个亿,安全标准与产品质量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同行。但是,同类观光网红景区为了压低造价、快速复制,用十分之一的造价完成同类项目,其地勘、设计、开发、监理及运营过程的专业性及安全标准让人堪忧。同时,由于诸多新项目缺乏产品安全标准、监管主体,未能在项目立项及开发、运营中起到安全监管、质量监督作用,也为后续的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02
商业利益与安全监管如何平衡?
一是,产业投资型网红景点开发运营逻辑,持续提升用户体验并赚取长期利润,守住底线、追求高线。我国部分少而精的网红景点,不论是观光景区,还是休闲度假产品,其都是遵从产业投资逻辑,即系统性开发网红景区,通过游客对好产品、好服务的口碑传播,在创造产品及服务价值的同时,赚取持续利润并塑造长红品牌。除了第一代娱乐刺激类网红产品外(多作为观光景区、商业街区配套),其中尤以第二代主题场景类网红产品为最。一方面,围绕功能性食、住、行、游、购、娱文旅产品的安全、品质,打造安全达标、品质合格的六要素产品。同时,还在深入打造各类主题体验内容,满足用户不断细化、提升的文旅消费需求。
二是,财务投机型网红景点开发运营逻辑,短期流量变现并赚取投机快钱,安全隐患极易存在。目前事故频出的网红产品,不论是网红桥,或是滑索,还是娱乐骑乘设施,都存在一个共性特点,即其大多为功能型娱乐产品,多为跟风型财务投机类项目。一方面,其产品相对单一且多为简单娱乐或商业项目,以及主题场景、体验内容缺失,大多为一次性消费,鲜少回头客。另一方面,其多为快速投资、快速回收项目,目的即凭借网红流量快速变现,不期望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且获得品牌价值及忠诚用户。
目标差异决定了开发及运营方式各异。在产业投资逻辑下,市场主体为了持续提升体验、获取品牌价值及持续利润,在前期会重金进行产品策划,涉及安全问题会非常重视,一般都会超出行业标准执行。在产品内容打造及服务提升方面更是不惜重金,因为后高速增长阶段,多元细分的中产群体及大众精致消费需求,倒逼景区守住底线并持续创新。
反观财务投机逻辑下,市场主体为了博取眼球、打造爆款文旅产品,容易忽视安全标准与质量要求,并且压缩投资资金以缩短投资回报周期。在同质化竞争压力下,承建方或供应商层层压缩成本、降低质量,最终形成安全隐患。不论是大而无当的文旅综合体借助网红项目吸引流量,还是传统景区、商业街区植入网红项目进行流量二次消费转化,其核心都是投机、套利思维。不仅竭泽而渔,透支消费者预期、造成恶劣体验,还会对目的地品牌造成深远负面影响。同时,投机者为了提升营运利润,也会在运营过程中缩减检测、维护成本,进而增加了安全风险。此次恩施网红景点安全事故,一方面事前应急预案不全,审批流程及内容不明确;另一方面,运营过程的硬件安全围栏、救生设备及安保人员、应急设备都相应缺位。
三是,网红景点事故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何在,项目投机、监管滞后、创新匮乏是主要原因。其一,投机项目扎堆,安全意识及专业能力缺失。目前网红景点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短期跟风投机项目扎堆,其并不在乎品牌价值、游客体验及社会责任,只关注经济效益。同时,其主体在主观上缺乏安全意识、客观缺少专业能力,难以保障景点常态化安全运营。其大多为投资小、见效快的传统存量景区、商业街、综合体内新建娱乐功能区,或是新建小型网红景点,其团队专业程度、单体项目投资体量、文旅产品专业化开发运营能力比较有限,对接的供应商也较少具有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及运营维护资格。相对而言,其自身并不具备规范设计、安全施工、系统监督、全面评估水平,以及应急预案、定期维保等能力。文旅网红景区、产品本来是区域品牌打造、流量吸引、产业带动的核心,但是一旦安全事故频发、负面舆情频频,势必会影响区域社会经济正常发展,也会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带来重大影响。
其二,安全监管滞后,项目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随着近年来网红景点推陈出新的频率不断提高,监管部门尽管努力应对,但因标准缺失、监管主体及范围不明确,地方各业务分管单位未能及时介入业务监管。相关的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监督管理、运营安全评估等仍然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监管空白,具体言之:
在立项审批过程中,投机型网红景点的市场主体,部分以整个景区或景区内多个项目打包立项,或是巧立名目更名立项,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用地规划指标及相关规划红线规范进行审批,而行政许可审批单位因为未收到专业申报或备案,因此并不知晓。立项审批部门如果不认真检查,往往会造成审批遗漏。
在开发建设阶段,因为项目监管部门滞后或不专业,进而造成网红景区、网红产品的安全标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督、工程监理不规范或缺位,进而造成后期的安全隐患。这一点在城市网红景点问题不大,出现监管缺位的大多在城市外的网红景点。
在开业运营期间,或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忽视审批缺项、A项目申报变为B项目开业,或是主管单位、监管部门在安全运营、应急预案、设备验收及安全检测等方面常态化缺位,造成后期运营重大安全隐患。往往在事故发生后,才想起追责,以及进行同类项目的系统规范管理。
例如,近期事故频发的网红景点一般多涉及游乐设备设施。但是,游乐设施大多为无动力设备,一般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特种设备,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具体言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种设备目录》中针对大型游乐设施(含无动力设施)的监管范围,一般只针对速度大于等于2米/秒或运行高度离地面高于或等于2米的设备设施。
进而言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1年底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明确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滑行旋转类、游乐车辆、无动力设施、水上设施等)的制造、安装、修理等管理范围和相关技术参数。但是,根据其附录的特种设备名录显示,除主题乐园的大型游乐设施外,当下网红景点常有的项目中,“玻璃水滑梯”、“景区威亚”、“网红桥”等仍然不在特种设备名录中,而玻璃栈道、滑道等,虽然有国家相关标准(《悬空地板、踏步、步道及栈道玻璃GB/T38784-2020》、《滑道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9-2020》、《玻璃水滑道安全技术要求GB/T41121——2021》),但目前还未列入市监总局的特种设备监管范围。不过,随着时间推移,相应监管范围正在逐步扩大,目前特种设备名录已包含“管轨式滑车”、“蹦极”、“滑索”、“空中飞人”、“系留式热气球”等特种设备,诸如网红项目“悬崖秋千”也已于2023年初被列入监管范围,纳入无动力设备类项目。目前这一现象目前正在逐步改观。随着网红项目数量增多、规模提升,监管部门的相关措施也正在不断完善中。
网红景点的安全监管工作,绝不是文旅行业一个部门的事。针对城市内景区,各分管部门如何协同管理,针对城市外景区也本应等同视之。但现实情况往往是,诸多细分业务的分管部门滞后或缺位。出现安全事故的网红景点,涉及部分地政府或多或少在督导协调方面也出现了缺位现象。
其三,高品质运营能力缺失,企业家创新精神匮乏。在后高速发展阶段,中产分层、大众精致、消费细化、体验多元,对文旅产品尤其是网红产品的追逐,不简单是功能堆砌、感官刺激,而更需要对文化消费、审美体验、内容感受、娱乐互动的深入体验,这就需要企业家洞察细分人群的需求变化、发现产品创新机会,基于专业的策划、规划、设计、投资、开发、运营能力,重组各种专业资源,开展挖掘文化、讲述故事、研发IP、规划场景、打造产品、落地执行及跟踪细化的系统投资、建设、运营工作,进而打造具备主题审美、场景体验、内容互动的新一代细分文旅产品。而现实情况往往是,财务投机型网红景点,往往普遍缺乏企业家创新能力及相应的市场洞察意识、知识,只能通过模仿复制,在红海中进行同质化竞争。
03
底线思维、高线追求,
网红景点下一步该走向何方?
随着我国从高速增长的工业化生产型社会,逐渐转变为后高速增长的体验型消费社会。根据李春玲、王笑宇等学者分析,我国中产阶层群体规模已逼近2亿大关,中等收入群体达到4亿左右,其背后中产分化、大众精致带来的消费分层、体验细化、产品多元、主题细分,使得文旅消费需求逐渐多元细化,对产品开发及运营的安全标准、产品品质、主题文化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何在功能消费、感官刺激的基础上,解决网红景点美景很多、体验不足、安全隐患、运营缺位等诸多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验消费需求,成为了我国下一阶段文旅市场发展的新挑战。
一是,守住底线思维、创新协同发展。在网红景点开发运营方面,市场主体需要守住底线思维,在打造文旅产品的过程中,坚持安全及品质底线思维。在项目立项、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的全过程中,主动参与项目的安全评估、安全验收、安全检测及安全维护,而非被动等待或事后补救。针对新型项目,在暂时标准缺失、监管缺位的背景下,要尝试在保障安全条件的基础上,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创建开发、运营安全标准,并评估及检测开发运营的安全条件,以期为项目安全计及未后来者鉴。例如,某5A级山岳景区,积极参与玻璃栈道的技术标准制定,最终从团体标准逐步上升为国家标准,为这一网红景点的产品品类开了先河。
二是,追求高线品质、持续创新产品。
文旅产品的高质量发展,除了保障安全底线,更要追求产品创新高线。简而言之,要系统发挥企业家创新精神,通过挖掘文化、研发IP、营造场景、组织资源、研发产品、组织活动、控制效果、落地执行的科学过程,集成性的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全流程文旅创新工作,既满足功能产品的打造,也提升主题体验内容,以满足消费者分层细化的消费需求,详见“笑宇观”《发育期的文旅产业呼唤企业家创新精神》。其使得游客通过看美景、听美乐、嗅美味、品美食、触美物,不仅五感俱佳,同时主题文化场景、故事线代入感极强。这类网红产品已远远超越第一代的娱乐、刺激型、功能类网红景点,而是第二代的主题场景类网红景区、景点,如禅文化拈花湾小镇、风雅文化金陵小城,以及黔东南文化乌江寨、侨乡文化赤坎古镇等。其被网络追捧以及被消费者认可,不仅因其景观、建筑精美,旅游六要素功能完备,更是因为其主题文化体验内容多元细化,满足细分消费群体的各种体验消费需求。
三是,各方协同配合,鼓励网红创新。
各方协同配合,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全链条推进安全监管工作。网红景点的安全监管,绝不是文旅行业单一部门的工作,其涉及的业务管理范围、专业技术要求,需要行业部门指导、在地政府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推动。因此,需要以行业督导、业务监管、经营监督的原则开展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即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要督导安全问题。
具体言之,业务管理单位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应介入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红景区市场主体以及在地政府等生产经营负责及主管单位必须全过程负责安全管理。这其中行业监管及日常监督、地方政府的管理协同以及监管审批部门的专项监管,缺一不可,需要相互协同,以形成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具体包括:在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流程、确保符合用地、环保、地质等要求;在建设过程,加强地勘、设计、施工、监理等安全管理;在筹开及运营阶段,督导景区开展安全检测及定期维护,以及开展定期巡查等工作。
同时,专业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在地行政部门还应该积极作为,例如及时更新网红景点相关设备设施标准、监管范围,督导开展安全巡检、培训,设立网红产品安全运营保障基金等,针对没有明确标准、明确管理部门的网红景点、产品积极作为,在保障安全开发、运营的基础上,创新产品标准、管理措施、运营保障,而非一刀切否定项目。其实相关网红产品或特种产品在发达国家的参与方更为广泛,涉及保险公司、设备厂商、第三方质检机构,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安全检测、定期维护等相关工作。同时,其针对小型网红产品的监管力度要远大于大型主题乐园、景区等网红景点。(本文部分内容获得了刘杰武教授的有益建议,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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